這一年,紀念六四,平反六四的運動,比以往豐富多采,從整體格局,有一直以來支聯會式的晚會、論壇,也有比較自發、由下而上的行動,如文化祭等。
六四前夕,學聯發起64小時絕食,展現了學界的承擔,社會上似乎對此是讚賞的,因為大學生們好像終於會站出來了。筆者雖然沒有參與絕食,但置身其中,也感受到各界對此事的支持。
然而,同樣是六四前夕,也有一場不為人知的抗爭。那是網民自發的絕食行動,由幾位本不相識的網友發起。他們認為單是傳統的晚會,對抗爭而言並不足夠。6月3日,下午6時起,他們在西環中聯辦門外,絕食30小時。
同樣是絕食行動,同樣為了平反六四、追求中國民主,後者的報導相比起來少得可憐,得不到公眾的關注。甚至於行動完成後,仍有記者「以為行動剛剛開始」。從引起公眾關注的層面上,這行動可謂失敗。但從另一角度,筆者卻不得不提此行動的意義。
絕食選擇了在中聯辦門外進行,面向的是最高的權力。就著平反六四,行動沒有以組織化的團隊進行,而是一直處於幾位散兵游勇剛好坐在一起的狀態,完全切合了那種「無組織自發」的心態。發起者本著每人皆可以發揮個人的能動性,呼籲人們自發行動,而自己則選擇了三十小時絕食抗議。
在習慣等待大組織出手的社會,這種無組織的自發行動實在一點不注目。然而,中聯辦的這場行動要面對的直接權力糾葛,比起時代廣場學聯絕食更多。前者的發起人,由於事先沒有申請,又在中國政府的「私人地方」貼上政治訴求字句,惹來多次保安、警察的干預,指他們的行為「肯定違法」,本來有權檢控。
而西環警署亦派出警民關係科的警員出來斡旋,這人表現出警方之彈性(或稱為無原則)。他說,本來貼紙在這「私人地方」一定不合法,可以拘捕,可是現在不算貼得太多,而紙上的字句也「未算過火」得惹怒中聯辦,而引來投訴。所以在這情況之下,警方無須理會。但他亦勸籲我們不要加貼東西,以免惹來投訴。有趣的是,作為行動者,實在無法理解何謂「過火言論」,而「言論是否過火」竟然是中聯辦決定投不投訴、警方執不執法的考慮因素。這似乎暗示,警方的確不是政治中立,否則理應只見「非法標貼」而執法,又何需理會當中字句?
另一方面,整個行動雖然有警方的干預,卻不得不承認,他們算是比較禮貌,即使仍然用著各種威逼利誘、前後不同的言辭。他們慣常的說法,是犬儒地說「我都後生過,六四去過維園」,對於行動本身,卻不置可否,只表示「我好明白你們」。而嶺南「64小時自發紀念六四」和這次行動之經驗,都告訴筆者,其實要求警方/保安放寬管理態度,減低「警覺」(如果可以「提高」),並不是一件難事,更不是一件令他們「難做」的事。因為只要雙方(包括警方)保持禮貌、願意溝通,那麼行人、示威者、公眾的道路/空間使用權、表達權利是可以並存的。以往多次拘捕、起訴示威者的行為,卻往往是警方不肯溝通,將人權與空間使用置於對立面上,才令情況不可收拾。
從面向警權方面,在時代廣場上絕食的學生明顯比較舒服。由於這行動得到較大的注意,傳媒都有大量報導,作為「公共空間管理員」的時代廣場商方亦不敢干預他們,警方自然也沒有多加理會。於是學聯的活動都能順行進行。然而令筆者失望的是,兩日來的活動與一向的擺街站無異,播放電影、搞論壇等等只能讓觀眾「觀」,未能發掘群眾作為主體在六四事件中的意見。除了簽〈弔唁冊〉外,群眾無法利用這個空間發表個人意見,相反,在中聯辦行動中,即便資源匱乏,發起者仍然嘗試鼓勵市民寫下祝願,貼在牆上。我當然不是說這已經滿足了「發掘主體意見」的全部,從效果看這也不見得很完滿,但這種鼓勵群眾參與的思想實在值得組織者學習。
嶺南「64小時自發紀念六四」的經驗,相對而言能夠發掘群眾的的主體參與。雖然真正有參與永安廣場上的創作者不太多,大多同學仍然停留在觀眾/路過的程度,但最終廣場上的確有足以營這良好氣氛的「展品」,以至嶺南六四燭光晚會時,曾經歷八九的教授說「感受到當年的氣氛」。筆者認為,一個面向群眾的行動,必須發掘更多發起者與群眾的互動,而不是行動者單向地向路人灌輸自身的想法,然後統一在〈弔唁冊〉留名的人的立場。當然,學聯的行動之好處,亦在於實在地向觀眾提供了有關六四、以至為何平反六四的資訊,這是組織化的行動之長處,亦功不可沒。
最後,筆者在此投下一個寄望──無組織行動與組織化行動之手法上的結合。無組織的行動較能發揮主體經驗和更多可能性,而組織之長處在於容易引起社會關注,以及掌握更多資源。要壯大和發揮更多抗爭的可能性,其重點可能就在兩者手法上之結合了。